不再符合保障房條件住戶要退出
2012-11-05 13:38 來源: 新華網泉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近日出臺規定,加強保障房后續監管,建立保障對象住房、財產等信息實時監控機制,一旦保障對象收入、財產等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條件,住建部門將作出退出決定。
泉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近日出臺規定,加強保障房后續監管,建立保障對象住房、財產等信息實時監控機制,一旦保障對象收入、財產等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條件,住建部門將作出退出決定。
泉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住建和民政部門將建立綜合信息平臺,及時收集、匯總房屋登記、房改、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銀行、保險、工商、稅務等部門提供的享受保障房政策對象的住房、收入、資產等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實時監控。
該負責人說,民政、工商、公安、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建立聯動預警機制,一旦發現保障對象辦理汽車入戶、投保、工商注冊、大額存款等涉及家庭財產和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業務時,相關部門要及時向住房保障部門發出預警信息,由住房保障部門提請民政部門對保障對象財產收入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并對保障對象是否符合保障條件做出重新認定。
該負責人說,在加強動態管理的同時,對于不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住建部門將作出退出決定,并及時督促落實,保障對象在辦理退出手續前通過各種方式取得其他房產的,房產登記部門將暫緩辦理登記,并將情況通報給住房保障部門。